试用期过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与公司签的是在7月4日三年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使用期过11/4日后,我主动提出离职但是给上面的经理极力挽回才留下来,但是一个月(11/14)后,上面经理通知我,人事要求部门裁员,提前一个通知我,说补偿半个月工作,我没有同意,但是经了解,我们公司也有这样的情况赔3个工资的,后来<通过劳动合同法>87条了解,按照47条2倍赔偿;我可以要求未提前通知加1个月,和12/4日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公司违反在先的2倍,我是不是可以要求赔偿4个月的工资呀?
公司同意补偿1.5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因为这样的话我的工作年限不到半年,你们认为划算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第2个回答  2011-11-14
可以要求单位多支付一个月工资或是让你再工作一个月后离职。经济补偿金为半个月工资。追问

公司的通知只是口头的,应该没有法律效应,可以要求双倍补偿吧@

追答

若确定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要求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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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1-11-14
应支付你赔偿金,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第4个回答  2011-11-14
可以,拿着工资卡或者工资条到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仲裁,或者打12315到当地消协去调解。追问

为什么可以打12315找当地消协呢?

追答

因为那里是消费者协会,专门解决这类问题,所有管辖内的单位都由工所管。法律又是向着弱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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