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8-08
选1和5吧,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是附起始期限的债权,期限未到来,则,债权就尚未成立,何来诉讼时效之说。3,期间届满,债权成立,但是没提到是否不履行债权,只有在权利受侵害的时候才可以涉及诉讼时效之说。4,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但是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就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5,,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就是从届满第二天开始起算吧。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