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起计算。 1.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2、附起始期的债权,从起始期

多项选择,请分析下,为什么选?谢谢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律对诉讼时效另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规定。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8-08
选1和5吧,一般情况下,诉讼时效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2,是附起始期限的债权,期限未到来,则,债权就尚未成立,何来诉讼时效之说。3,期间届满,债权成立,但是没提到是否不履行债权,只有在权利受侵害的时候才可以涉及诉讼时效之说。4,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诉讼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满之日起计算,但是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就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5,,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就是从届满第二天开始起算吧。
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也即诉讼时效期间的开始,它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即从权利人能行使请求权之日开始算起。
第2个回答  2011-08-08
提问内容不完整啊追问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起计算。
1.从知道权利被侵害时
2、附起始期的债权,从起始期到来之时
3、附起始期的债权,从起始期届满之时
4、未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从权利成立之时
5、定有履行期限的债权,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
多项选择

追答

145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