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指: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
实务中,一般出现这种情况,就看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哪一方承担举证责任,一般他就应该举出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如果你的证据不够足以让法官认为对方有知道的可能性,那么就可能承担因此带来的败诉风险。
民法中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以一般普通公众的认知作为判断标准,只要具有以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条件,一般普通公众都能认识到自己权利受到了侵害。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1、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通常情况下,人们将诉讼时效的启动仅理解为某一事实状态的发生。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时,往往把侵权事实发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期间起算日。
2、其实,诉讼时效期间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谁侵害时起计算。
它包括二层含义:一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何时受到侵害;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的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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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法律规定如何起算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诉讼时限期间的起算时间指的是从知道或者是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时候算起。但是这个时间根据不同的按键以及标的的不同,再决定应该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时间点上还是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我国《民法典》第188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诉讼...
民法通则第137条诉讼时效问题
第一百三十七条【长期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最为典型的法律表述即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可见,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
欠条法律有效期限是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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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民事诉讼期限为一年怎么算起
诉讼时效期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诉讼期限为一年怎么算起诉讼时效期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民事诉讼时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什么意思?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事诉讼时效的起算是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其中:“应当知道”:约定还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之日起为应当知道之日。附条件的从条件成就之日起。“知道”:知道具体的加害人...
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的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所以,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既不是债权产生或者生效之日,也不是债权客观上被侵害之日,而是主观上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权被侵害之日,如此才与诉讼时效制度督促债权人行使债权的目的和功能相符...
《明法通则》第137条写的是什么意思?诉讼期间又是什么意思?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最为典型的法律表述即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可见,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以权利请求人知道与否为标准的,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情况下就开始计算期间,对权利人不公平。但是这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也不是完全的依照权利人的主观标准,而是根据具体情况...
诉讼实效到底是怎么算的: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这是法律对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计算的原则性规定。根据这一规定,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法律对其保护的期限自当事人实际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时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虽然实际上并不知道自己的权利...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什么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当应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若法律另有规定按照法律的规定计算。但是当事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是不予保护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解决争议,保护其权益而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法定期限。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