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漂一族,想跳槽,但是辞职以后再找工作压力很大,万一找不到工作别说给父母寄钱了,自己生活费都不够(以前工资都寄回家了,没有存款)。可是如果找好工作再辞职,新公司肯定不会等我一个月吧?
请问如果我不要当月工资,可以立刻辞职走人么?有相关法律条文支持么?
谢谢!
按照劳动法来说,签了合同的正式工,想要离职必须30天前提前通知。而非正式员工,只要提前三天告知就可以。不过这也存在其他情况,比如说公司违反了劳动法,伤害了我们的权益,这个时候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且离开。相反如何自己不满足用人单位的条件,也可以直接被开除。
1、离职规定按照劳动法来说的话,一个正式员工想要离职,需要在离职前30天提前通知公司。而试用的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就可以。不过这其中也存在其他情况,比如说公司违背劳动法或者自己不符合条件。在满足一定需求的情况下,只要双方交接完成,也可以提前离职。主要还是看离职原因,在正常情况下,就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不过现实中很少有公司遵守劳动法,离职也是看该公司的情况。
2、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说未按照劳动合同提供保护和条件、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违反法律固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等,只要满足这些条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听起来有些麻烦,不过在现实中还是很简单的,因为大多数普通公司,都很少符合这些条件。很多公司都不给员工缴纳保险,这就是未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除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外,用人单位也可以。相应的条件有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条件、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等等,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有权利解除合同的。在找工作之前,一定要看好劳动合同法,不然很容易吃亏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