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加油站起先是向供销社购买的,营业执照上一直沿用最早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现在老板想更改企业性质,一直在“有限公司”和“私营独资企业”之间摇摆不定,想请问一下,像老板这个情况用哪个企业性质好一点,在税务方面会不会有什么问题?
“有限公司”好。
因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而不直接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
就是公司欠的钱,要是以公司的财产不能足额清偿的(就是还不起账了),可以不偿还(就是不用还了)。
私营独资企业的出资人即企业主,则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就是公司还不起的账,股东个人还要还的。
税收方面,“有限公司”和“私营独资企业”之间没有差别。
追问是不是私营独资企业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而有限公司征收的是企业所得税
追答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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