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家村里自建的那套房子是父母结婚后共同建造的,户主是我父亲;城里的那套房子是父亲生前买的,户主是母亲;现在我和哥哥刚刚成年,妹妹未成年,我五岁的时候就和继父生活在一起了,抚养关系是肯定的了,对吧?接下来的继承关系,我也明白了,谢谢你!
二;我姑姑那个人非常的霸道,她认为我父亲不在了,我母亲就是外人,我哥虽然已经成年,但也不是很懂这方面的问题,姑姑要帮哥哥抓住所有的属于父亲的财产,姑姑认为最没有继承权的是我,因为我是继女,妈妈也成了外人,哎!三天两头来我们家管这管那,非常的头痛,她这样做其实无济于事对吧?我母亲性格比较软弱,再这样下去不知道会怎样~我和妹妹以后嫁人是不是就没有继承权了呢?
三;就我家目前这样的情况而言,如果母亲再找一个老伴的话,那个未来的他会不会有分割我们家财产的可能,如果他有孩子而且还是未成年的话,他的孩子是不是也有可能分割财产?
四,;我妈还有点积蓄,想在运城(外婆家)给买处房子,户主想写我的名字;我们现在全家都是浙江这边的户口;
1,请问这样可以在运城买房吗?,
2,如果可以,我的户口是不是就要迁过去呢?
3,办理运城住房的房产证,母亲拿着我的身份证,户口本去办理就可以了吗?需要我本人过去吗,还需要其他的证件吗?
4,现在又有住房限购令,如果我以后结婚再买房是不是就属于第二套房产了?新房就不能写我的名字了?
非常感谢您能帮助我,我的问题有些琐碎,打扰您的宝贵时间了!就这些问题了,别的没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