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产权人签字的居间协议是否有效,卖家不卖房是否可以要求双倍退还定金

如题,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儿子和母亲,签居间协议时只有儿子签名,同时提供了夫妻双方及母亲三人的身份证但没有委托书,只口头说都确定同意卖,但是因为母亲年事已高坐着轮椅不方便出面。现在上家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签定买卖协议,(原因不明,上家说是因为产权人之一的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如期履约,我和中介现在怀疑是老人不同意售房但是无法证实),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根据本居间协议要求上家双倍退还定金?定金已经支付上家且有收据,居间协议上有违约责任条款。谢谢。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达成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做为守约方在合同既规定了违约金,又规定了定金罚则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适用。你要求对方返还双倍定金的要求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协商不成时,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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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23
youxiao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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