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产权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儿子和母亲,签居间协议时只有儿子签名,同时提供了夫妻双方及母亲三人的身份证但没有委托书,只口头说都确定同意卖,但是因为母亲年事已高坐着轮椅不方便出面。现在上家因为种种原因无法签定买卖协议,(原因不明,上家说是因为产权人之一的母亲身体不好不能如期履约,我和中介现在怀疑是老人不同意售房但是无法证实),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根据本居间协议要求上家双倍退还定金?定金已经支付上家且有收据,居间协议上有违约责任条款。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