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纠纷

工地上出事没劳务合同和保险,挺严重的,对方答应给了医药费,但是没有我们想要的护工费和营养费,现在还在医院住着,可以出院了,应该怎么解决?现在可以出院吗,这种情况会误工两个月,一个月一万左右工资,如果打官司能得到多少赔偿。打官司划得来吗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根据《劳动法》第7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凋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可见,就有关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协商解决,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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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8-22
首先你需要自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公司或是用工单位申请为你认定工伤,如果用工单位不为你申请,你也可以自受伤之日起1年以内由你本人或是你的近亲属提请工伤认定,并在你伤情治愈后申请工伤伤残鉴定并根据工伤等级索赔。工伤赔偿具体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计算来定
第2个回答  2019-08-22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收集各方面
证据,打电话劳动监察大队(可打
12333咨询具体电话)投诉。不行
的话,再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打
12333问地址,只要很低鉴定费)。
注意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只有一年。
若不服仲裁,到法院起诉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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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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