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房产拆迁怎么补偿

如题所述

对于无证房拆迁,以下三种是可以补偿的:1、祖宅。在农村祖上传下来的房屋,其房屋是在六七十年代前建造的,即使没有房产证,但其房屋的合法性是无异议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因房屋在农村,08年《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法律规定并未完善,对于农村宅基地上房屋管理比较松,法律也并没有明确指出农村房屋需要办理房产证,因此08年1月1日以前是法律的界定,之前建造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3、历史遗留的房屋。在法律和登记制度并没有完善时候的房屋,房屋所有权人在这期间有房屋补贴的,房屋拆迁补偿等同于有证房屋的全额补偿。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4-07

北京拆迁律师贾启华,你好,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给予被征收人的赔偿包括土地的赔偿、地上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原则上是不能低于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

但要提醒大这的是,如果是近几年的无证房,那么严格来讲,可能会很难获得合理的赔偿。

第2个回答  2020-06-19

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房产证、土地证或因为当地特殊原因无法办理相关的权属证明,这在大部分城市及农村现阶段普通存在,就包括一线城市这类房屋也很多。计划经济年代,房屋要单位分配,而家庭人口众多,单位也没有能力全部分房。因此在70年代、80年代时候,好多人家为了解决住房困难,在单位分的房屋院子内自己建房,甚至有的单位还给员工在院子里盖房,那时政府不鼓励,但是也没有禁止,毕竟自建房也是给相关部门分担了一部分分房压力。

头几年一部很火的电视剧《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里就有因自建房邻居产生矛盾这一剧情。在农村也大量存在,村民建房想审批,却没有审批部门的这样的情况。大队直接说你盖吧,你自己的宅基地。这些都是历史遗留问题,不能“一刀切”认定为违法建设。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我们来看:“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该规定也明确,拆迁方在征收前进行调查,认定处理,认定为合法建筑的应该给予补偿,充分说明无证房不能直接等于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第3个回答  2018-01-14
我国第一部规划条例是84年的,规划法是90年,也就是说你的房屋建设在规划条例颁布之前,不违法,因此,不能按违章建筑处理(违章建筑认定的法定部门是规划管理部门,你可以要求拆迁单位提供规划管理部门的认定文书,然后就认定文书(如认定为违章建筑)提起行政诉讼)拆迁单位应视同正规房屋进行补偿安置,但这里的问题是,你如何来证实房屋的建设年代,且这一证实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目前。建设部和最高法院的意见是对规划法出台前(90年)的房屋建议按正规房屋补偿安置(可证实年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5-16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①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②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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