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历史原因,很多农村老房没有证件,其中有行政机关执法不到位、公民整体法律意识淡薄等等多种原因导致,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所以很多地方还在搞土地确权。因此,手续不全的房屋并不必然属于违法建筑,特别是关于规划许可方面,很大一部分居民住宅是不具备的。如果不同意政府的补偿标准就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严重侵犯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无证房拆迁补偿时,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处理,进行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