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高人请进!!!!!

我6岁就被父母留到老家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我对爷爷奶奶养老送终,进了赡养义务,外地的其他弟弟妹妹有权分割我爷爷留下的房产吗? 我爷爷1974年去世,把地契留给了我(这时继承法没颁布)

因你说的比较简单,只能根据你说明的情况,提供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首先,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有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所以按法定遗承(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你的弟妹无权继承。但是,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4条:“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因此,无论是否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你对爷爷奶奶养老送终,进了赡养义务,你均享有继承权。

其次,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如果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你爷爷把房子留给你一人,你拥有继承权。

再次,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继承人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两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但超过20年的,不得再行提出诉讼。从1974年到现在,已不能再提出诉讼了。时效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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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20
首先,法定继承人不包括你以及你的弟弟妹妹.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是,你对你的爷爷奶奶进了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你可以继承该遗产.但是你的弟弟妹妹是绝对无权的.
第2个回答  2007-07-20
具体法律我不知道
就说下自己的感觉哈
既然他去世的时候给你
就有遗嘱的意思
那就是你的了
如果你个弟妹关系好
给他们点也没什么

如果因为这个闹矛盾的话就只好请教专业律师了
第3个回答  2007-07-20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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