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遗产继承

城中村拆迁改造 家里现在是这样的情况 我父亲 我姐 和我 还有一个我阿姨 母亲在11年的时候去世 公告是14年贴的。现在18年村里才开始拆迁, 比如家里现在有200个平方 ,房子由我母亲和我爸平分 ,我父亲100.我母亲100,由于我母亲去世 ,财产由我跟我姐和我父亲,每人33.33,我姐现在已经嫁人 生育1子, 挂靠我母亲的遗产33.33可以拿到180平的房子。我已经当时公告贴了的时候(14年)我还21周岁 未达到分户,我想知道 我现在是否有独立享受我母亲那份遗产 我现在已经成年 结婚了 ,拆迁办那边的意思我 我继承的遗产 要分到我爸那里去,因为我跟我爸同户,那样的话我就损失很大了。那样遗产根本就没什么用了。现在就是因为这个事情 我未签字

在拆迁活动中,拆迁人须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与补偿相关事宜,该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能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其他有权签字的人,如代理人或代表人等。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该房屋即应当依照遗嘱或法定继承,但继承后继承人应当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以确定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之前,各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不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未变更登记的,即属于房屋所有权状态不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可见,拆迁人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不需要被拆迁房屋的继承人的同意,但要依照法定程序履行。实施拆迁并给付补偿款后,各继承人可依据其对房屋的继承情况要求其应当分配的财产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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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08
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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