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健在时子女签署的赡养和遗产分割协议

在老人健在时子女5个人其中的两人经过别人调节协商,分别赡养老人,以及对其财产的分配,协议中指出老人的房屋归一个儿子甲所有,另一个儿子乙不分老人的遗产,其余三个不赡养老人,没有遗产,甲乙两个儿子并签字,以及证人5人签字,老人百年后现在乙想继承老人遗产,有依据吗?是不是根据‘分家单’的内容乙已经放弃了财产继承权?以这个协议分遗产没有乙儿子的,?分家单是一个什么样的合同?有法律依据吗?老人没签字

第1个回答  2014-03-28
没有老人的签字何来的分加单追答

没有老人的签字何来的分加单

追问

就是两个子女之间的协议啊 ,儿子甲以这个协议为理由,说儿子乙放弃了继承老人的财产

追答

这个是是在三个人之间有效
对老人无效,老人可以处置自己的财产

追问

现在老人百年了,乙儿子想继承老人的财产,但是甲以这个协议为理由。说乙放弃了继承老人的财产 ,有依据吗?是不是乙不能去继承老人的财产了。谢谢

追答

以书面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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