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赡养老人儿女签订的协议有法律依据吗

如题所述

要是具体情况
如果协议不违反道德及法律,不会影响老人正常的生活的,协议有效
公然违法法律法规以及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则无效
一个协议里要视情况而决定协议有效,无效还是部分有效
例如:三个子女签订协议,由其中一个子女赡养老人,并取得老人全部遗产,其他子女不再负担赡养义务
则这个协议必定无效:赡养义务是法定强制义务,不得因不取得遗产就不予赡养--子女可以放弃取得老人遗产,但必须承担赡养义务,则该协议无效

但如果改为:三个子女中,其中一个子女负责照顾老人,并承担主要赡养义务,未来取得遗产;其余子女每月负担老人生活费300元,医疗费用部分承担
则这个协议里,三方均承担了赡养义务,其中一方附带获取遗产为条件,多负担自身义务,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则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其实有相关案例连接:某地区一农村里,一老人有3个儿子和1个女儿,老人常年与小儿子生活,其主要赡养费用和医疗费用也是由小儿子承担
后来老人生病,医药费用庞大,小儿子无力负担,希望兄弟姐妹承担一些,但均遭到拒绝
长子辩称:自己的一砖一瓦都是自己挣来的,当年自己结婚,都没有拿家里一砖一瓦
次子辩称:当时和小儿子有协议,老人的房产归小儿子所有,老人也由小儿子赡养,自己不承担义务
女儿辩称: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按照农村习俗,自己不应承担母亲的赡养,养老人是儿子的事
在多方协调无果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判决:责令长子,次子和女儿按月支付老人生活费,同时平均分担医药费用
后次子与女儿依法履行判决,长子拒不执行,遭法院司法拘留,后经劝说,答应承担

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的财产应当由老人自行处理,老人即便是偏心,执意把财产给予某个子女,其他子女无权干涉,而且也不能以未得到财产为由拒绝赡养老人
还有个更典型的案例,就是某演艺界人士,自幼和母亲一起被父亲抛弃,成年后挣了钱,其父亲又找上门要求赡养
虽然父亲当年对子女不闻不问,在道德角度来说已经严重违背道德,但由于法定的亲子关系,其女儿依然有义务赡养老人,这件事以和解收场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6-01
您好:
有的,如果有一方不拿的话,可以根据协议向当地法院诉请,协议是证据,属于赡养纠纷。
第2个回答  2019-05-04
双方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有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赡养老人属于法定义务。中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
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尤其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最后!因父母的错误行为给子女造成心灵、身体伤害的,子女是否有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
父母在抚养子女过程中,他们的一些一般性错误行为曾给子女造成心灵伤害的,子女成年之后,应当自觉履行赡养老年父母的义务。但是,父母犯有严重伤害子女感情和身心健康的罪行的,原则上丧失了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这些情形包括:父母犯有杀害子女的罪行的,父亲奸污女儿的,父母犯有虐待、遗弃子女罪行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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