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刚满一个月我想辞职,已经找好更好的公司了

是这样的,这家公司略坑,我是应聘设计的,没想到来了就我一个员工所以我要帮忙做客服,还要会计,销售。只有一人份还是实习期的工资。再过九天我就满一个月了,我啥时候辞职比较好啊,而且主要是今天晚上老板请吃饭,过三天要换到厂里的办公室。太远了,而且有一家更好的设计公司找我了,我想跳槽。应该怎么说辞职理由还有什么时候说比较好?总不能今晚上吃饭的时候说吧?
是私人单位,所以没有签合同,也没有试用期,就实习期三个月。

  你正常辞职是不需要理由的,只要提前履行告知义务便可。非正常情况下辞职,你就只看公司是否有违法在先的过错事情存在,如果有,就以公司违法在先的过错之事为辞职理由。

  你想在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递交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信〔切记:要求公司在你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公司的同意。你继续上班满3天,在第4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公司办理辞职的手续,公司应该予以办理(《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你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公司就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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