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工伤九级残废干了八年不干了现在解除劳动合同有什么赔偿?

如题所述

工伤九级伤残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赔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照当地省级规定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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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31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九级伤残鉴定后就可以得到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9个月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而现在不干了,可以得到由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数额,请咨询所在地区社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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