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通则中下落不名,宣告死亡的期限为几年?

如题所述

正常情况下下落不明4年之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因事故而下落不明的,2年之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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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29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2个回答  2008-11-08
宣告失踪三年后!才能审请宣判死亡!
第3个回答  2008-11-08
四年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第4个回答  2008-11-08
下落不明4年之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因事故而下落不明的,2年之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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