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合同2008年12月31号到期,现在公司在催我们继签合同。我们现在面临同岗不同薪的问题,如果这次公司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我就不想续签了,但是我没有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请问如果月底我不续签公司是否应该给我开离职手续等相应的文件?
合同到期因为工资没谈妥,员工离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开具离职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www.51ldf.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