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1
(1)公司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你的经济补偿金(1个半月),同时要求支付你要求追缴社保(07.5…08.12),一定赢;
参照劳动合同法条例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公司无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解除劳动合同,公司需支付你经济补偿08年1月至今每月两倍工资(即12个月的工资),工资标准按照你过去十二个月的应发工资,没工资条可以提供你的银行转帐记录。
参照劳动合同法条例(08年1月1日实施)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上,你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和08年1月至今的12个月工资,并可以追缴你的社保。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