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和发票单位不一致

我在外面买了办公用品,开好发票拿回来报销,可是财务不认可,这是张北京国税发票,收款单位是A公司,但是上面盖的章是B公司,但是B公司的章是方的,上面写的是B公司代,开,发票专用章,这样开也不行吗

且不说发票的真实性。仅说代开,只有税务能代开,公司间不能代开发票的。所以这张发票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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