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一个朋友(宝某)向我爸的朋友(丁某)借钱,我爸做了担保人。现在到了约定的期限已久,宝某迟迟不肯还清债务,丁某向法院起诉,法院要求我爸替宝某承担还债的责任。可现在宝某有两处房产(一处有产权,一处无产权),两处房产价值均超过了需要还债的数额,是有还债的能力。如今,我爸该怎么处理?
对方的房产是知道的。如何举证?
追答要看你们的保证性质,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担保。
如果是连带担保,那么你们有义务偿还借款,偿还后可以债务人追偿。
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起诉并执行你宝某仍然不能实现债权后,才能向你主张。
如果你偿还借款后,判决书中确定了你的追偿权,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对宝某执行。
有关执行财产,比附房产哪个是债务人的,你要提供证据,比如房产证或复印件 或者房管局查询证明等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追答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维权。除了法律途径公民有权在不违法的前题下,用任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