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以不跟我续签合同为由,逼我提前辞职。请问我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去年2月15日,我跟一家证券公司签约入职。是在其开设在外地的营业部工作,该营业部业绩不善,所以一直想方设法裁汰老员工,招聘新员工,新来的做进客户后又继续裁汰,如此循环。
就我个人而言,我的业绩目标一直都是完成得很好的,当时签的是一年期合同,跟总部签的,合同上写有一年后如果各项考核达标无条件继续签约,现在要到合同满期了,我的各项考核都能顺利达标,但是该分营业部老板却以“综合考虑”我的表现不佳为由说什么,不会再向总部申请和我续签合同。答应如果我提前自己辞职的话,可以为我申请多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感觉十分气愤,我一年的劳动成果就是我这一年来为他们开发的客户,现在不需要我了,就把逼我辞职,然后侵吞我的客户资源。
想咨询下熟悉劳动法律和相关规章的朋友,这样的情况我如何处理,如果说没有办法,那么怎么做我才能让我的权益最大化?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要求公司给你出具书面的你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不能胜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3个条件: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后,单位要为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3.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
否则可以违反违反劳动合同法辞退,要求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即两个月的工资。

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很简单: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就可以。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02-02
签订劳动合同是要双方自愿和协商的,如一方不愿续签(尤其是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是不违法的,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如无特殊原因,第三次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不能随意不续签。
第2个回答  2013-02-02
你不辞职的话 他辞退你 他是要出三倍工资补贴你的 你自己辞职了 反而他花钱少了 不要上当 就不辞职追问

他现在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啊!因为我的劳动合同2月14号就到期了,一年的。他不给我申请总部续签合同,我怎么办?到时候自动到期了,我就跟他没有劳务关系了啊?是吗?

追答

这个我不是很清楚的了 你寻求一下你当地的免费法律支援

第3个回答  2013-02-02
死赖着不走。申请劳动仲裁追问

劳动仲裁去哪里申请?这个从来没经历过?

追答

劳动局,电话12333

第4个回答  2013-02-2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工作一年,单位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一个月的工资。
纵横法律网-湖北相宜律师事务所-张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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