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15日,我跟一家证券公司签约入职。是在其开设在外地的营业部工作,该营业部业绩不善,所以一直想方设法裁汰老员工,招聘新员工,新来的做进客户后又继续裁汰,如此循环。
就我个人而言,我的业绩目标一直都是完成得很好的,当时签的是一年期合同,跟总部签的,合同上写有一年后如果各项考核达标无条件继续签约,现在要到合同满期了,我的各项考核都能顺利达标,但是该分营业部老板却以“综合考虑”我的表现不佳为由说什么,不会再向总部申请和我续签合同。答应如果我提前自己辞职的话,可以为我申请多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我感觉十分气愤,我一年的劳动成果就是我这一年来为他们开发的客户,现在不需要我了,就把逼我辞职,然后侵吞我的客户资源。
想咨询下熟悉劳动法律和相关规章的朋友,这样的情况我如何处理,如果说没有办法,那么怎么做我才能让我的权益最大化?
他现在不给我续签劳动合同啊!因为我的劳动合同2月14号就到期了,一年的。他不给我申请总部续签合同,我怎么办?到时候自动到期了,我就跟他没有劳务关系了啊?是吗?
追答这个我不是很清楚的了 你寻求一下你当地的免费法律支援
劳动仲裁去哪里申请?这个从来没经历过?
追答劳动局,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