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4年在公司上班受伤了,鉴定为十级伤残,社保局赔了钱,现在我要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有钱赔吗?

如题所述

  劳动者在公司上班受伤了,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社保局赔了钱,现在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追问

这些我都知道,但是还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追答

1,工伤结案的职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单位还需要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单位还需要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职工离职时除了要和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填写工作交接清单外,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外,单位还要另外准备一份工伤补助金领取表,注明工伤等级、发放标准、具体发放数额、发放或领取方式,由职工本人确认签字 。
用人单位该支付大的,应当在办理离职手续时予以支付或者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支付,工伤保险基金的只有等待,用人单位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给劳动者。

追问

这么麻烦啊

这些我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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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24
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基数为解除劳动关系前月平均工资,如低于受伤前平均工资则以受伤前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
至于倍数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之规定,参考地方工伤保险补充规定。
如:广东 十级工伤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7个月本人工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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