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即使不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后的法律效力要大于其他类型的遗嘱。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拓展资料: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自书遗嘱没有进行公证也一样有法律效力;
无公证的遗嘱不予采纳没有法律依据,这样讲是不负责任的;
当然自书遗嘱没有进行公证相对于有公证的遗嘱的法律效力低一些。
请问如果对方无法指证自书遗嘱为伪证,那么法院一定会按照自书遗嘱的意愿来判吗?
如果对方无法指证自书遗嘱为伪证,对方肯定要求法院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