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无公证)要怎么执行??

父亲临终前立有自书遗嘱一份 主要是涉及房产 把父亲的份额全部给我 后母那份我父亲无权干涉 但是后母却不同意 另外还有一个遗嘱没有涉及到的房产 后母说那个卖给她哥了 但是没有更名 还说有协议 但是协议并没有公证 到现在来说应该有4 5年了 遗嘱没有涉及到的房产正常应该按法定继承也就是 我父亲的那半 由我爷爷 后母 以及我分别继承 本来打算后母如果协商按遗嘱来分 那个遗嘱没涉及到的房产我就不要了 可是她太过分了 到处说我父亲的坏话 我父亲都已经去世了 她还到处在别人面前诋毁我父亲 所以我决定 一分一毫也要跟她计较下去 因此想请问各位 自书遗嘱无公证的是否只有必须到法院起诉才可以执行? 对于遗嘱没涉及到的那个房产我是否有权利申请法定继承?? 还请详细解答!!谢谢
主要是如果起诉 遗嘱没有涉及到的那个房产我是否有权申请法定继承????另外 遗嘱鉴定程序是怎样??还有是否鉴定确为我父亲所写就按遗嘱的意思继承?

1、自书遗嘱只要有遗嘱人的签名和制定日期,内容合法,即使不公证也属有效遗嘱,对遗产有纠纷2年内都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2、如果你父亲的遗嘱里面没有列出那个房产,而那个房产确属于你父亲,你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你后母的哥哥非法占有他的财产。

3、法院如果判决那个房产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就是合法的继承人;

4、对遗嘱的真伪起异议,遗嘱鉴定是由对方提出的,到法院申请由专门的鉴定部门鉴定笔迹;

5、鉴定确属于合法的遗嘱,就按你父亲的遗嘱来。

扩展资料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自书遗嘱的效力: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自书遗嘱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8

1、自书遗嘱只要有遗嘱人的签名和制定日期,内容合法,即使不公证也属有效遗嘱,对遗产有纠纷2年内都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2、如果你父亲的遗嘱里面没有列出那个房产,而那个房产确属于你父亲,你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你后母的哥哥非法占有他的财产。

3、法院如果判决那个房产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就是合法的继承人;

4、对遗嘱的真伪起异议,遗嘱鉴定是由对方提出的,到法院申请由专门的鉴定部门鉴定笔迹;

5、鉴定确属于合法的遗嘱,就按你父亲的遗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如果自书遗嘱,是打印的,最后签名,这种做法,在法律效力上是要打折扣的。

只要符合继承法关于自书遗嘱的书写格式,书写人是完全民事能力人,所处分的的是自己的财产,这个自书遗嘱是有效的。

拓展资料: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自然人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视为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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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5

1、自书遗嘱只要有遗嘱人的签名和制定日期,内容合法,即使不公证也属有效遗嘱,对遗产有纠纷2年内都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

2、如果你父亲的遗嘱里面没有列出那个房产,而那个房产确属于你父亲,你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你后母的哥哥非法占有他的财产。

3、法院如果判决那个房产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就是合法的继承人;

4、对遗嘱的真伪起异议,遗嘱鉴定是由对方提出的,到法院申请由专门的鉴定部门鉴定笔迹;

5、鉴定确属于合法的遗嘱,就按你父亲的遗嘱来。

拓展资料: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自书遗嘱的效力: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自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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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没有经过公证对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不会产生影响,只要该自书遗嘱处分的是立嘱人自己所有的财产,并由立嘱人亲自书写和签名的,该遗嘱就是有效遗嘱,应该按遗嘱的内容执行或分配遗产。
第4个回答  2009-03-26
这样的问题不可能在网上给你说清楚,建议带着遗嘱到本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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