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工资标准的约定不写具体金额可以吗

如题所述

  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规定要明确的,但现在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对此都是空白。主要是以实际工资水平为准,即使产生了劳动纠纷也是以实际工资额为准,所以写与不写都不会有多大影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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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9
这在劳动合同法中是规定要明确的,但现在很多单位的劳动合同对此都是空白。主要是以实际工资水平为准,即使产生了劳动纠纷也是以实际工资额为准,所以写与不写都不会有多大影响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3-09
劳动合同中写的是当地最低工资,发的是比它多的现金为工资,为何?为了少交社保、住房公积金等。自己看着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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