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由合资公司变为独自公司,原劳动合同是原公司的名称和LOGO,请问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

公司是合资公司,进过股权回购后,变为独资公司,请问劳动合同是否要重签,合同上有原公司的LOGO和名称,请问这些问题怎么处理,可不可以用新公司的条章把劳动合同上的名称覆盖了?如果不处理,将来发生劳动纠纷,合同上的名称和现公司的名称不一样,是不是很被动?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需要重签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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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4-10
公司股权变动不影响公司法人资格的变更。就是说以原来公司签定的合项合同只有在合同期内的都还有效,合同相关的责任由变更后的公司继续承担。如果公司名称变了,必要的情况下可以由新公司在原合同上加盖新的公司章,
第2个回答  2013-04-14
中国“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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