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还在试用期,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走了会产生什么后果?

我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还在试用期,但是试用期截止日是7月29日,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走了会产生什么后果?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公司。就算你提前走了也没有什么后果。但作为职业者,最好是给单位一个通知期,并交接好手上的工作,这是做人的基本职业道德,不要走了还留下一些事情不交接。搞得走了还要被别人骂就不好。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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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7-27
29号之前都可以提出。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追问

如果说我试用期,提出辞职,公司不给予批准呢?可以走吗?

追答

可以直接走人。试用期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是不以批准为要件,只要你通知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无条件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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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3-07-27
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就可以走人了,劳动合同法37条。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追问

但是我7月29日试用期就截止了,过了7月29日算正式员工了!今天提出辞职也算试用期吗?

追答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合同的,应该按照提前三天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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