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未到期、不退押金吗?

和一个民办幼儿园签了两年合同、上面写合同期未满不退押金(1000)、但环境和工资待遇太差就辞职了、不过是口头辞职、本来说在帮他干一个礼拜、也让他好安排,(不要工资、只要把我押金退了)结果他发信息说下周不用去了、押金不能退。我该怎么办?希望得到帮助,我的q q 787557718

  用人单位以劳动合同不到期为由不退还劳动者押金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收取劳动者押金本身就是违法行为,理应全额退还给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拒绝退还劳动者押金,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1-03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所以该幼儿园收押金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
请直接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解除劳动关系,退还押金,并支付工资。
还可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和第四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的理由,要求该幼儿园给予补偿。
另根据该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不管你是辞职还是以投诉方式解除劳动关系,该幼儿园都要退回押金。工资也是你应得的,该要的要。
建议投诉,可以主张补偿金。不过看你连工资都不要了,这个补偿金估计你也不会要了。
第2个回答  2013-11-03
  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法行为。
  附:《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11-03
1,幼儿园收取押金本身就违反劳动合同法了。单位必须返还(需要提供你的押金条或者收据)。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应支付给你。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还需要支付每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3,建议你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回你的工资、押金,并且支付每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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