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方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销方作废了怎么办?

我公司为购方,5月底认证了一张发票,但是销方在没通知我们的情况下作废了发票,现在我还没有报税,这个作废的发票要做怎样的账务处理?我们可以抵扣吗?明天就是报税最后一天了,请知道的大侠指导!谢谢!

这个是当月认证本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常会遇到的问题,属双方沟通问题或销货方恶意欺诈。销货方可能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在发票联次不齐全的情况下作废发票,只要还在当月,购货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将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信息进行删除。

如果次月才发现已认证发票被作废,应在申报表(二)中减除已作废的认证发票金额税额,不予抵扣,此发票在销货方抄报税后,会出现在国税局异常数据库中,购销双方可能都要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以后购货方可以考虑次月认证收到的当月开具的发票来避免此类问题。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只能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的,只能经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的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人领购使用,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使用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了具备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商品或者劳务的数量和计量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收款人、开票日期等普通发票所具备的内容外,还包括纳税人税务登记号、不含增值税金额、适用税率、应纳增值税额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30
  这个是当月认证本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常会遇到的问题,属双方沟通问题或销货方恶意欺诈。
  销货方可能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在发票联次不齐全的情况下作废发票,
  只要还在当月,购货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将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信息进行删除,
  如果次月才发现已认证发票被作废,应在申报表(二)中减除已作废的认证发票金额税额,不予抵扣,
  此发票在销货方抄报税后,会出现在国税局异常数据库中,购销双方可能都要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
  以后购货方可以考虑次月认证收到的当月开具的发票来避免此类问题。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6

    此票不可以抵扣;

    如果账面已做进项税,要做一笔红字冲减分录;

    国税局今后会对此票进行稽核检查,在将此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开票方之前,要复印备查

追问

我冲减出这张发票,然后把复印件订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里就行了呗?

追答

可以的。要做好配合主管国税局或国税稽查局调查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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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3-06-13
不可以抵扣的,已经认证就做进项转出吧,否则专管员通过比对也要找你。
确定原因后销方会找你要发票的,让其说明原因再做下步处理。追问

那我直接把发票退给销方?可是税务局开的认证结果清单上还有这个发票哇

追答

别这样,是对方向你要才对,
你可以把此发票复印一份备查
待对方要时原票给对方。

追问

我冲减出这张发票,然后把复印件订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里就行了呗?

追答

你已经认证,账上做进项转出即可,然后把复印件订在发票认证结果通知里就行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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