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 ”符号封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已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又作废了该如何处理
首先,当购货方已将发票进行认证,并信息上传至税务系统后,如对方后续将发票作废,这将导致系统内出现比对不符的情况。根据税收管理要求,税务总局将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管理系统》向购货方的主管税务机关下发核查信息,要求其核实原因。接着,购货方在接收到系统下发的比对异常协查信息后,若已...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销售方作废怎么处?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若被销售方作废,处理方式需依特定条件而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若遇到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且收到退回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时,应进行作废处理;若开具时即发现有误,则可即时作废。作废...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后销售方作废了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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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认证被销售方作废账务怎么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 票已认证被销售方作废,如果对方补交了税款,账务按正常情况处理。如果 重开则做进项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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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的发票可以退回作废吗,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因此这需要购销双方功能协调。法律依据:《增值税...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被销售方作废,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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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已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又给作废了,怎么办
本月已认证通过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销售方又给作废了,暂时可申报抵扣,但在次月或以后,国家税务总局会将比对结果为“作废发 票”信息下发至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他们会通知你做进项税额转出。确认未抵扣后,相关信息反馈给销售方重新开 票。
购货方已认证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作废后怎么处理
按照规定,购货方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不能作废。既然销售方已经作废,你应当做进项税额转出,向税务机关投诉,并向对方索取损失。
我有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以证通过,而销方已作废,请问我们双方该如何...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