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日资企业工作,现在公司给我们计算加班工资是这样计算的!
月工资减去补助,然后除以30得到每日工资,加班工资是每日工资的120%
但是我看其他的公司都是日工资的两倍。公司给我们的说法是因为那些都是政府的计算方法,政府的那些人基本工资比较低,只有600-800,所以他们可以是双倍,但是我们工资要高些,所以就只能给120%了!还有其他日资企业也都是这样计算的。
我想请问下这样合法嘛?正确的计算方法应该是怎样的呢?
我们现在工资是底薪+补助,计算的日工资的时候是不是要把补助扣除呢?
还有日薪底数应该是怎样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