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9月中旬与房开商签订合同按95折优惠付了60%的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在银行申请了按揭贷款,但是10月份单位突然通知单位和这家房开商开展团购活动,具体了解了之后发现同等条件下如果我参加单位团购就能够享受到8折优惠,现在按揭贷款银行还没有回音。我想知道如果我单方面提出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解除之前的合同要求退房,是否可能呢?补充一点,当时置业人员告诉我合同需要等负责人回来之后才能盖章,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拿到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