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2016年7月,现在公司提前30天通知要解除劳动合同,已做满2年,请问是补偿是2个月工资还是4个月?
什么情况下是补偿2倍
补偿工资的标准是根据什么?
通知解除合同是否要我们签字确认,还是他出张通知就行?
如果是10月10日通知的,那接下去的30天我们没去上班,须要给工资吗?给基本工资吗?
谢谢大家了……
本人没有违法违纪,是公司经营困难
不好意思电脑坏了,一直没上网
问个另外的 问题
签了培训协议,协议未到期如果我主动提出辞职,且领导又批准我离职,请问
公司以后还有没有追究我违约金的权力?
感谢!盼您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