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已提前提交了辞职信,也已约定10.31日最后1天!突然老板让我提前就走。如果员工一方不同意。

如果员工已提前提交了辞职信,也已约定10月31日最后1天!突然老板让提前就走。如果员工一方不同意,公司能否强行实施?

第1个回答  2013-10-19
上班到最后一天是员工的义务,不是权利,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提早离开,但前提是按约定支付相应的赔偿。追问

那如果没有约定赔偿,只有口头约定做到10月31日,发整月的工资。公司让提前走,员工该怎么办?而且公司不缴纳公积金,是否违法?

追答

要求公司支付整月工资。公司不缴纳公积金可以至劳动监察举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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