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三兄妹,:早前分家由本家长辈调节,两个儿子平分家产,父母一人赡养一个,(根本没有告诉我一声),99年父亲去逝,O5年老大车祸去逝,母亲户口在老二头上,责任田也归他,以后老二每年出口粮(原来说的300斤/年实际老人没吃了弄多),我适当给老人零花钱,老母自己独立生活种菜吃,病痨费用我也平担了,今年老二建房老母帮他喂鸭踢到干工的铲把摔跤导致左侧身体受伤严重不能自理,医药费用我也平摊了,要我一人一月赡养我也认了,只是我那个月希望我出务工费让老二帮忙照顾,两公婆都不干,必须由我自己带离他家照顾,(因为现在我公婆年岁已高还帮我带一个一级智残儿子,大儿子上大学也需钱,所以:我必须出门打工),请问难道老二把老宅拆修后老母就没房产了,不能住他家了吗,难道女儿就真的只有尽义务没有享受一点权力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