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合同与开工日期相差1年,需要一个合同延期签订说明。理由充分、合理

如题所述

要看延期是谁造成的。延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又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形的,合同履行来说责任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但现在甲方要乙方出具延期的说明,相当于变更合同的工期,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在如果施工方申请,甲方同意合同就变更了工期。
法律分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自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所以建设工程也不能无限延期,如果施工许可证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废止,应当重新申请或者办理相关的手续后才能继续进行。第十条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延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又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形的,合同履行来说责任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但现在甲方要乙方出具延期的说明,相当于变更合同的工期,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在如果施工方申请,甲方同意合同就变更了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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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6
合同延期一般情况都是由于业主(甲方)造成的,解决的办法有:1、有业主方说明原因,要求申请延期(一般由施工方代办,盖业主方的公章);2、还在有效期内(施工许可证),直接向监理提交正式开工报告。报告中写明延期理由即可,一定要有监理的批复函,否则,延误工期的后果就是施工方承担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2-18
延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又没有不可抗力的情形的,合同履行来说责任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但现在甲方要乙方出具延期的说明,相当于变更合同的工期,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在如果施工方申请,甲方同意合同就变更了工期.如有追问请私信或腾讯留言
第3个回答  2013-12-18
是甲方造成的 那就好办了 那就上报一份延期申请给监理
第4个回答  2013-12-18
项目负责人生病了,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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