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简易程序出来了,我全责,对方不配合我签字提车,交警说是要等五天,这五天怎么算?

如题所述

既然交警已经认定你方全责,对方不配合签字无非就是想多要赔偿,此时你方有两种选择:
1、主动和对方协商,在五天扣车的损失和对方要求的两方面权衡,能接受的范围内就适当增加赔偿额度;
2、坚决不助长对方疑似勒索的气焰,坚持走保险理赔,一分钱不多给。扣车损失自行承担。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06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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