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的,在江宁买了商品房,现在老家在南京六合搞农村宅基地房子确权,登记我的名字好吗?1.如果后面我要在江宁置换房子,贷款,税收按照二套房标准收费吗?同时我去买江宁现有的房子,按唯一还是不唯一标准算呢?2.我户口已经是非农户口,大学迁出去的,宅基地土地证是父亲的名字,他已经去世,现在办产权证登记在我母亲还是我自己名下好?我还有个姐姐已经出嫁。听说如果后面继承或者过户到自己名下还需要公证,交公证费什么的。哪种方案好?
这个可以直接报上我名字?不按照继承顺序,第一继承人是我母亲。还有这个跟我是不是农村集体成员有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