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的这个新的合伙人同样也出资了,重新拟定了合同并按比例分给了他。
现在有几个个问题,他认为,公司没上市之前没有做市值评估就不存在原始股的问题,对于他投入的钱的股份不满。
第二,他投入的这个钱他有没有分配的权利,他觉得他来操控他投入的资金去做市场和一些他认为对公司有利的事情,但是我们一致认为他投入的这个钱是可以我们原始股东按之前的比例分的,不知道哪一方是对的。
是这样的,我和最初的合伙人一开始是都出了钱的,只不过这个合伙人是近段时间才出资进入的
合伙人合同上有按出资比例去分配,只不过这涉及到一个时间先后的问题,他觉得按照我们最初的出资比例,他的股份不应该这么低
他觉得不存在原始股也不存在a轮b轮
而且他觉得他投进来的钱应该由他来规划该如何使用
而我们这两个最初的股东觉得你投进来的这个钱说句难听的,我们按最初的股份分了也是应该的啊
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