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维权无门,求助懂法懂得消费投诉的大神

在一家室内火锅店吃东西,一直有苍蝇掉进去,服务员捞扔了两回,不想吃想退菜走人,准备吃的付账,没吃的退掉,老板不让退,拒不解决,还辱骂我们,并说吃霸王餐,等待处理途中又有多个苍蝇和虫子掉进去。卫生监督说不归他们管,让找警察,警察说不归他们管,找其他管理部门。请问去哪儿投诉?消费者,卫生食品或者政府热线会管理吗?

遇到这类事情,首先应该保存证据,防止灭失。可以通过与火锅店协商、向消费者协会或食药监局投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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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17
您好,您这种情况可以做以下处理:
1、根据《消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您可以采取维权措施。
2、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有证据证明店家卫生环境质量不达标,店家是有退钱义务的。
3、所以,您可以向当地卫生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拨打12315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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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17
针对你的问题,我建议你保留证据后,求助以下几方面:
1.当地消费者协会,拨打12315;
2.让当地媒体曝光;
3.借助自媒体,如微信、抖音等。
第3个回答  2020-04-17
打市长热线啊
第4个回答  2020-04-17
找个记者上门采访,曝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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