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房,合同订三年,压金一千,09年3月份到期,因工作需要,08年9月份需搬离,(还有半年时间)房租费也付到9月底,9月底前搬走,压金我不要了,这样房东是否可以起诉我呢,我要赔偿房东这半年的费用吗?请懂的朋友告诉一下,谢!水电费等费用,会结清,合同是以前其他人员签订,(已离职,现找不到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