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型人格障碍也称强迫症。它是以重复出现不能为主观意志所控制的强迫症状为特征的神经功能性疾病。强迫症的症状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概括而言,大体可划分为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和强迫行为三种类型。
强迫观念可以表现为不自主呈现的某种想法、某种事情或某句话。如脑子里反复出现“我是一个俊姑娘”,“苗条身材”,“春风又绿江南岸”等等;还可以表现为强迫怀疑,如锁了门后又反复怀疑是否真把门锁好了,投信后又怀疑自己是否真把信封好了、投对了等等;还可以表现为强迫联想,如看到树枝枝叶、草地便想到有许多虫子或野兽;还可以表现为强迫性穷思竭虑,如“为什么人要长两只眼睛?为什么一加一等于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强迫意向即是患者常常被某些欲望或意向纠缠而产生冲动。如患者走到河边时出现要跳下去的冲动,见到利器就出现想拿起来刺人或刺自己的冲动,登上高楼就出现往下跳的情境和冲动等等。但患者不会这么做,只是不能控制这些意向的出现。
强迫行为,具体可以表现为强迫计数,如上楼梯要计数有多少梯级,走路要数自己的步子,明知无意义,也记不住,但还是要数;还可表现为强迫检查,这与强迫怀疑相联系,如反复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门锁是否锁上;还有强迫性洗手,强迫性洗衣,强迫性偷窃等等都属于强迫行为。
强迫观念、强迫意向和强迫行为,其共同点是具有强迫性、重复性、刻板性和仪式性。
患者主观上都感到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强迫无奈的观念和情绪,他也明知这些观念、意向和行为的重复出现是毫无意义和不必要的,主观上却无法摆脱这些强迫症状的纠缠。因而导致情绪紧张、烦恼、焦虑不安,甚至头昏眼花、失眠、记忆力下降、身体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