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拿到了准许将配偶户口调进京的国家人事部批文,但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就是我的档案在外地的行政单位,需要北京的接收单位开出商调函,原籍单位才能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以及档案转递单,北京市公安局户籍管理处需要审核这三样介绍信,才能给我开落户通知单,然后我才能将户口落到北京具体的派出所。问题是,我现在北京一家私营企业工作,而私营企业好像开不出商调函。怎样才能让原籍单位开出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以及档案转递单呢?或者说原籍单位应该对北京哪个单位开这三样东西呢?没有这三样,户口就办不了。这是急死了,盼有经验的各位,给帮忙出出主意,万分感谢!
我原来的单位是行政单位,现已经离开原单位,但档案还在那放着。我现在北京私企工作。现在调北京的户口也只是放在我爱人单位的集体户口里。
因申报户口时填写了现工作单位,所以必须要有原籍开出的行政介绍信和工资转移介绍信以及档案转递单三样才能办理公安局的落户手续,否则公安局是不予受理的。公安局不受理,就落不了户口,落不了户口,个人档案拿出来也没有用。二者是相辅相承的,麻烦呀。
如何才能放到北京的人才市场?这就是现在的问题所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