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是事业单位,去年底通过解决干部两地分居的方式,把我爱人户口转为北京户口。当时拿的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调令。但是单位不解决工作问题,不负责调档案,所以现在爱人档案还在外地的人才中心。爱人现在北京民营单位工作,因为户口和档案分家,上不了各种保险,所以非常着急。
跑了好几个人才,都说以前能够通过人才将档案调京,但现在不行。海淀人才说谁负责调户口谁负责调档案,无法将档案调入京内,只能从我单位将档案入京再转入人才。但单位只同意开调函将档案从外地人才提出,不愿意将档案重新处理盖上公章再转入人才,说这样证明解决了爱人工作。所以现在档案还在我手头。
请问我该如何办理?有没有什么其他途径?
办理流程:
1、所属单位为调档者开具介绍信,去北京市属人才中心领取调档函;
2、调档者持介绍信,在北京市属人才中心领取商调函和婚姻状况调查表;
3、持商调函回原存档机构调取档案;原存档机构应为市级人才服务机构,若原存档机构为区县级则无法与北京对接,导致无法在京存档;
4、所属单位开具存档介绍信,持介绍信连同档案到北京市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交费后开具存档证明。要写明开户单位名称,存档期限需一年以上。
扩展资料
转递制度
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原因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办理流程:
1、所属单位为调档者开具介绍信,去北京市属人才中心zhi领取调档函;
2、调档者持介绍信,在北京市属人才中心领取商调函和婚姻状况调查表;
3、持商调函回原存档机构调取档案;原存档机构应为市级人才服务机构,若原存档机构为区县级则无法与北京对接,导致无法在京存档;
4、所属单位开具存档介绍信,持介绍信连同档案到北京市属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交费后开具存档证明。要写明开户单位名称,存档期限需一年以上。
解决人社部的干部家属落户北京后,人事档案关系进京单位接收
因海淀人才属于行政职能人才,所以您爱人的档案进京需要找一个部委人才开具档案同意接收函,这样落户审批材料才能通过落户申请,存档单位还需要提供同意调出函,人社部的可以不从原籍存档,把您爱人档案挂靠到三方人才配合出同意调出函即可。
她是干部身份,没有编制,档案毕业后回到原籍,一直在北京民营企业工作。其实可以交保险,但是有人说养老保险会因为外地和北京工资水平差异,而在退休时对自己不利。现在因为档案在京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都不给发独生子女奖励费,虽然钱不多,但总担心户口和档案分家将来会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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