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上的乙方签字或盖章,这个“章”在法律上有什么要求?

如题所述

这个“章”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公章。
  《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
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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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4
没啥要求,你自己刻个章,你自己认可就行。
另外,签字也同样有效,不必非得盖章。你没看见合同上的话吗?“乙方签字或盖章”,中间是个“或”字,不是“且”字。
第2个回答  2019-10-27
只要能表明当事人身份的章就行。一般都是单位用章多一些,也就是公章。另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个人的签字和盖章效力相同。
第3个回答  2020-01-02
无所谓先后,只要能控制这个过程就可以了,法律上没有规定。
只要在合同上注明“手动修改无效”,即使你们先盖完再寄给对方盖章,也不怕对方私自修改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11-04
我国《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
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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