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把农村的房子卖给了不在本村的一个人,当时只有一纸协议,现在房产证在买家那里,还没有过户,还是

3年前把农村的房子卖给了不在本村的一个人,当时只有一纸协议,现在房产证在买家那里,还没有过户,还是我父亲的名字,现在面临拆迁,请问我有什么可以补偿的吗?

宅基地只能在本社内集体流转,这是法定的,所以该买卖协议理论上是无效的,对于无效协议,你应当返还卖房款并且作出赔偿(协议无效你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由于房产名义上还是你的,所以补偿款应当归你所有。个人拙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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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3-27
如果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所有。
所以,你的情况,住房还是你爹合法拥有的财产。
拆迁受益人只能是你爹。
买家可以凭买卖协议要求过户或要求你爹出面办理接受安置补偿,再把补偿给于买家。。
拒绝,买家可以凭买卖协议起诉你爹维权。追问

农村的房子如果卖给同村的人的话,买卖协议应该是有效的,如果卖给了不是本村的人的话,应该视为买卖无效吧!因为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的,国家规定是不可以买卖的,它是属于小产权

追答

所以需要你爹出面办理安置补偿,然后以此补偿买家。

第2个回答  2016-03-27
若没过户,产权还是你们的。你们可以解约,但属于违约,需要给对方赔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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