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发货,未开票,未收款,可以做如下分录吗?

货物发出时,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等实际开了票做如下处理: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我是做内账的,这样可以吗?

这个要你们是否确认收入了
不过一般是按照开票来确认收入,否则容易造成收入重复申报纳税或未足额申报。
正常的企业如下做分录:
1、已开票未收到款,分录为:
借:应收账款-某单位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已收到款未开票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某单位追问

那么,不开票,也没收到钱,只是发货了,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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