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已满15年,但离退休还差5年以上,公司能按劳动法第四十条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吗,符合四十二条吗

如题所述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按照四十二条(五)必须满足二个条件:(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2)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如果你这二条都满足了,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支付你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如工作刚好15足年,应赔偿30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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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24
很抱歉的告诉您,您距离退休年龄在五年以上,不符合四十二条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消极条件的规定。视情况不同,您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要求公司给以经济补偿。如果您没有什么过错,公司想辞退的话,您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他们介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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