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土地证,房产证在别人那,现在要拆迁了,我能得到补偿吗?

以前因为一些原因被迫让出来一部分面积给别人,别人也在上面盖了房子,有房产证,但土地证我一直没有给他,现在这块地要拆迁了,我能拿到拆迁补偿吗?如果私了的话又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各地政策不同。农村一般是宅基地,地随房走。没人看土地证。盖楼了,这块地是开发商从国家那里买的。你手里的证作废。如果你转让城市户口的居民,你可以私了,双方去房产局进行房产证更名。因为国家不允许非本村农业户购买宅基地,一经查出,属非法违建。无任何赔偿。如果是本村的,你可以赔偿人家房款,他不干没办法的。人家有房产证,是合法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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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9
您好,您可以取得补偿,但只是土地面积的补偿,因为别人有房产证,地上面积的补偿肯定是房产证产权人的。
第2个回答  2012-06-20
不能拿到拆迁款,拆迁与房产证有关,与有没有土地证,没有多大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06-20
1、先搞清是什么房子,宅基房还是商品房
2、宅基房的话拆迁是以土地为主补偿;商品房当然以房产证为主
欢迎继续交流,若能帮到你,望采纳!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5-11-12
可用获得补偿的,可用房产证挂失补办的。
房产证丢失补办流程:
房产证丢失的,首先应按以下程序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
5、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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